江苏敏敦律师事务所位于经济发达的江南历史文化名城常州,坐落于国家大学科技园、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--常州科教城核心区域。有多位资深律师合伙设立,下设婚姻家事部、公司法务部、金融知产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江苏敏敦律师事务所律师
电话号码:0519-81802833
邮箱地址:250528656@qq.com
执业证号:1320420111321142
执业律所:江苏敏敦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江苏省常州市常武大道801号天润科技大厦B座901
甲方:
乙方:
甲方为________,特委托乙方作为其法律顾问,为其提供约定的法律服务;乙方愿意接受甲方之委托,为此,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有关法规,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顾问,双方特订立本合同如下:
第一条法律顾问服务人员
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,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,并指派______律师为具体承办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。
第二条法律顾问服务范围
一、就甲方生产、经济、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意见,或者应甲方的要求,从法律上对其决策事项进行论证,提供依据;
二、审核、修改甲方在生产、经营、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、协议、章程等有关法律文件和规章制度;草拟甲方在上述活动重要法律文件_____次;
三、参与处理甲方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它重大纠纷_____次;
四、代理参加民事、经济、行政诉讼和仲裁;
五、参加经济项目谈判,提供咨询服务,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;
六、提供与甲方生产、经营、管理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;
七、就业务生产、经营、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,提供法律建议;
八、协助甲方有关部门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_____次;
九、办理甲方委托办理的其它法律事务,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法律意见书,见证书等;
十、受甲方的委托出具律师函_____次及无限次电话咨询。
甲方就上述(四)、(五)、(九)项委托乙方,仍应另行签订合同。
第三条法律顾问服务方式
甲方预约乙方提供服务时,应事先与乙方约定具体服务时间。
甲、乙双方确定,甲方通过下列方式联系乙方:
法律顾问承办律师:______律师
电话:
传真:
手机:
电子邮件:
承办律师如遇出差、出庭或者其他紧急事件,暂时无法为甲方提供服务时,可安排乙方其他律师向甲方提供服务。
第四条服务费标准与相关费用的约定
一、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每年人民币______元(大写:人民币元整)。
二、甲方每一年向乙方付费,即本合同履行之日起当日内向乙方支付一年法律顾问费。
三、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第(四)、(五)(九)项的服务以及需异地出差的,双方需另签订委托合同,甲方需另行支付的律师费可享受相当优惠。[page]
四、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、办理甲方委托的事项时,甲方应承担乙方为提供法律服务所实际支出的相关费用(包括通讯费、查档费、差旅费等)。
第五条甲乙双方之责任
一、甲方委托事项必须真实、合法,并为乙方的服务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工作方便;
二、乙方必须认真办理甲方的委托事项,保守在服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其他非对外信息,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。
第六条合同有效期、生效条件及解约条件
本合同有效期年(自年月日起,至年月日止)。期满时,如双方无异议,在签订确认书后本合同得以顺延一年。
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。
合同有效期间,任何一方需解除本合同,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,并赔偿对方相当于两个月法律顾问费的损失。
第七条争议解决
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,如协商不成,应在______区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。
第八条其他
本合同一式贰份,甲、乙双方各执壹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本合同的任何变更、补充,需另行签订书面协议。
甲方:乙方:
电话:电话:
传真:传真:[page]
本合同签订于______年月_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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